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口支援甘肃农业大学等
高校工作的通知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有关部门(单位)教
育司(局),部属有关高等学校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促进区域协调发展,推进
新时代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,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,经研究,
决定增加部分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,列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
等学校计划,并对现有部分对口支援高校工作作出调整。现将有
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支持甘肃“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先行区”建
设,由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支援甘肃农业大学,上海中医药大学对
口支援甘肃中医药大学,华东理工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对口支援
陇东学院,合肥工业大学对口支援兰州工业学院,天津师范大学
对口支援甘肃民族师范学院,天津医科大学对口支援甘肃医学院,
广东财经大学、广东金融学院对口支援兰州工商学院。
二、在原有对口支援工作基础上,增列北京科技大学、大连
理工大学对口支援兰州理工大学,北京交通大学、西南交通大学对口
支援兰州交通大学,对外经济贸易大学、上海财经大学、中
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对口支援兰州财经大学,厦门大学对口支援广
西师范大学,华中师范大学对口支援贵州师范大学,中国政法大
学对口支援新疆政法学院,陕西师范大学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、
吉林大学对口支援塔里木大学。
三、新增部分对口支援高校,由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、江
南大学对口支援贺州学院,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支援西昌学院,大
连理工大学对口支援保山学院,华中师范大学对口支援赣南师范
大学,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龙岩学院,厦门大学对口支援三明学院。
请有关省(区、市)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高度重视,把对口
支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细化工作举措、抓好工作落实,
推动受援高校师资队伍水平、人才培养质量、科研服务能力、学
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,更好服务中西部高质量发展。
教育部办公厅
2022 年 11 月 24 日